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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馥应该听到了。但他始终没有回头,只是背对幽暗的房间趴在窗台上,将视野投放于外面的世界。

有时他也会以同样全神贯注的姿态伏在洗手台,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脸,眼下的雀斑在眼睛偏执的聚焦下逐渐清晰,他便不停地用手揉搓按压,像是在擦除瓷器表面不慎沾染的污迹。可那些斑点并不会因此消失,他的脸颊反而被手指蹂躏得泛起红晕,看上去倒像无心造就的晒痕。

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并不是因为痛恨脸上的雀斑才那么做,仅仅是在心情不好时特有的一种坏癖。

是不是又下雨了?我走近说。

街灯的光从窗户散射而入,他的侧脸像被蒙上一层明亮而柔软的釉质,瘦削的脊背则深埋进避光的阴影里。我的视线从他后脑勺往下扫,看到肩胛骨在黑暗里隆起的形状,于是故意把手徘徊在上面,他这才转过身冲我笑了笑,亲昵地靠过来搂住我的腰。

要做吗?李龙馥轻轻地问。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感觉他最近又消瘦了不少,眼前这具赤条条的身体好像只剩大腿内侧有点肉。

我在他肋骨处留下了一小块醒目的红,李龙馥不解地嘟囔,为什么挑那个地方啊?我没有回答他,而是一路吻了上去,从胸口到脸颊,看到他期待地闭上眼睛,我却突然产生恶趣味,偏头在他颈侧咬了一口。不过李龙馥对这样的疼痛并不敏感,我听着从他嗓子里挤出来的一点轻哼,熟练地挺身进入那个深处。

李龙馥兴奋得耳根通红,颤抖着弓起背,勾过我的脖子,“旻浩……可以再深一点……”他变本加厉地引诱,语气像淋了水的黄沙一样湿哒哒的。

我不轻不重地掐了一把他的腰,装作很受伤,感觉龙馥最近对我很冷淡呢。

哥,我想要你……他表现得逆来顺受,我知道他在期待什么,只好不客气地把他按回去。如果把李龙馥想象成一只精致却脆弱的器皿,那么比起被填充他反而会更渴望被破坏,也许我再稍稍用力一点,他身上便会开始浮现蜿蜒的裂痕,然后稀里哗啦地碎裂在我眼前。我问道,龙馥啊,喜欢吗?他咧开嘴笑着点头。

此刻他的身体滚烫,我托住他的肩,好像捧着一块火炭,他用腿紧紧缠住我的腰,赤裸的胸膛贴近我,热度快要把我烤化,他也呻吟得越来越大声。最终我们迎来高潮铺天盖地,湿热的气氛让人晕眩,好像墙壁都在溶解,我的视线在一片热气蒸腾里逐渐变模糊。

凌晨五点,我拥被而起,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人,李龙馥又不见了踪影。他这段时间很古怪,我甚至怀疑他像辛德瑞拉那样被刻意施加了某种咒语,和我亲密过后必须赶在午夜前离开,否则就会酿成一桩怪诞又可怕的事故。

李龙馥这个人特别纯良,看向你时总是一副爱意满满的样子,仔细想想还真有那么几分童话色彩,只是他的爱迷惑性很强,你以为眼前这盏灯只为你亮起,其实你不过是按下开关的众多人之一。我们认识的两年里他交往过无数男友,他总是很轻易就陷入恋爱,仿佛被扎了太多天线的基地台,每份爱在发射时都是高强度电波,在对方身上甜蜜地流淌过,然后又迅速像退潮一样陷落进绵软又强悍的流沙中消失不见。

我趿上拖鞋走到窗边,雨依然下得不知疲倦,厚重的水幕沉沉压住一切。这座城市的秋冬季节总是隔三岔五地下一阵冷雨,即使久居此地也不一定能完全适应这种并不友好的气候。风裹挟着雨一下下敲击玻璃,仿佛要将窗外凛冽的冷意打包带进室内,在这样连绵而淅沥的雨声中,我不可避免地回想起两年前。

当时我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在十二月的首尔街头,雨点砰砰地砸在伞顶上,响得我心烦意乱。一旁的路灯形单影只,昏暗的橙黄色被包藏在重重雨雾中,连仅有的一丝暖意也挥发不出。冷风迎面吹来灌满我脆弱的呼吸道,害我连打好几个喷嚏,行李箱的滚轮就这样滑进积满粼粼雨水的路面陷坑。

看上去每时每刻都在推翻修葺的钢筋森林,内部却纵横着最为泥泞的道路,灯红酒绿的喧嚣哗啦啦倾泻在这场雨里,留给你浸透脏水的裤脚和鞋面,趁虚而入的孤独感会瞬间将人掩埋。我心里说不出的郁闷,能做的却只有边走边低头注意脚下的重重陷阱,然后猝不及防地在路口拐弯处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亲爱的!这是李龙馥踩进我记忆里的第一声。

我趔趄着后退半步,疑惑地望向眼前的金发男孩,心想我们根本不认识吧,谁是你亲爱的。可他马上又很热络地上来挽住我的胳膊,顺便挤进伞底,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呼吸起伏间穿插着些许慌张,还有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奇怪的男人,嘴里一遍遍重复着“我们再好好谈谈吧”,我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帮帮我。他用口型向我传递求救的讯号,整个人还冒着湿气,那双被雨淋过的鹿一样的眼睛乞求又执拗地盯住我,以至于我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能下定决心拒绝——因为不想在恶劣的天气里介入陌生人的感情纠纷,不爱管闲事是我的优点之一。

不好意思啊。我想要抽出手跑路,可撑伞的手臂早已被牢牢禁锢住。或许他是真的把我当作狂风暴雨里唯一摇摆着的一棵救命稻草,必须用尽全力把握。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人力气倒挺大,大到催迫我的恻隐之心翻涌。于是我不再挣扎,另一只手握紧行李箱的拉杆,任由他攀着我和我以连体婴情侣的姿势一路小跑向马路对面。

等到撤离那个男人的视线,他终于松弛下来放开我,果断得像是我身上突然长出扎人的倒刺。对不起!但是……真的要谢谢你!他捋了捋刘海,手足无措,真诚的表情里不再掺杂不安,取而代之的是窘迫。

没事的,不用这样。我反而有点想笑。借助亮了些许的光线,我得以看清他的长相,是很漂亮的男孩,不过我首先注意到的反而是那些雀斑,细小的浅褐色斑点布满他的脸颊,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奇怪的比喻——就像无数片树叶飘落在白色的雪地里。

他向我解释刚才那位是他前男友,分手后还经常纠缠他云云,我哦了一声作恍然大悟状,像一个合格且尽职的捧哏,他说一句我就应和一句。三两回合结束,我们之间的空气安静下来,双方都接收到一种该说再见的默契。

最后他猫着腰钻进一辆白色出租车,我也转过身,沿着潮湿的街道离开。

故事本该在此戛然而止,如同两条射线在某个时间节点偶然交汇,然后各自沿着原来的轨迹一去不复返,再无相交的可能。谁知道我们两天后便再次相遇,就在公寓电梯的方寸空间里,面前两扇金属门缓缓合上,我和他短暂对视一眼后马上认出了彼此,很搞笑地同时张大嘴巴。

你是上次那个……你也住在这里吗?李龙馥眨着大眼睛,用了一种诧异到不行的口吻,羽绒服帽子的边沿软趴趴搭在他肩膀上,像是猫科动物的棕色领毛。

我迅速把自己从同等的惊讶中抽离出来,点了点头,换上一副礼貌微笑,为的是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傻。嗯,是哦,刚搬来没几天。

哇!他好像真的很高兴,笑得眼角都皱起来,太巧了,那我们以后是邻居了!

我也觉得这一切未免太巧。我起初是由于工作调动才从京畿道来到首尔,综合考量了通勤距离和房租两方面因素后,决定搬进这栋老旧的公寓。

这里共有16层楼,每层8户人家,有两部直升电梯,其中一部长年失修处于停熄状态,为夜色笼罩下的公寓更添一份寂寞色彩,使它化身为一只郁郁寡欢的独脚兽。而这只独角兽的腹腔里容纳了男女老幼几百号人,每天轮番上演着流泪、争吵、性爱,甚至是血肉横飞的暴力——偶尔还有我和李龙馥这样的充满戏剧性的重逢。

由于是住同一层楼的邻居,平时进出经常打照面,加上无论是初遇还是重逢都让人笃信缘分的存在,我和李龙馥迅速熟络起来,理所当然地成为朋友。一开始我们相处得松散又随意,也就隔三差五凑在一起打个电动或者挑个天气好的周末出去逛街。直到有一次李龙馥肠胃炎发作打电话来问我借胃药,我送药上门的时候听说他已经被折腾得一整天没吃东西,于是就下厨帮他做了点清淡的粥和小菜。他尝了几口之后很认真地表示,虽然只是白粥,但是哥做出来很好吃。

我当时脑子一热,居然脱口而出,你平时也可以来我家吃饭啊。李龙馥愣愣地盯着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嗫嚅着补充道,看你平时总吃外卖,不太健康……李龙馥垂下脸好像比我还不好意思,乖巧地点头说谢谢,再和我对视时眼里亮晶晶的。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紧密起来,甚至让我产生一种养宠物的错觉,有时我做完饭发消息召唤他:龙馥馥,吃饭了。三分钟之内我家门铃一定会响,我打开门就能看到一张高饱和度的笑脸。

如果要探寻纯粹友情是从什么时候变质的,应该是那晚我被邀请去他家看一部喜剧片。

剧情刚过三分之一,电视屏幕和满屋的灯忽然齐刷刷熄灭,我和他在一片漆黑中面面相觑——都知道是停电了——老房子经过岁月的长久磨蚀,电路也不堪重负地一同老化,这种突如其来的停电时常发生。

我们只好百无聊赖地靠在沙发上聊天,尝试着用一些新奇好玩的话题弥补没看完电影的遗憾。我对他讲了很多的话,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的兴致特别高。我讲宇宙中最遥远的仙女座星云,讲传说中有海妖徘徊在特提斯海,讲英国船队当年踏上澳洲大陆后如何捕获天堂凤蝶。

应急台灯微弱的光晕下,李龙馥一脸专注地盯着我,嘴角时不时发表着一两句猎奇性质的疑问。在讲到那个有关天堂凤蝶的爱情故事时,对面的人又开口了,那哥呢?哥的理想型是怎么样的?他的眼睛比我大一点,看人时十分天真,我不由得产生逗他的想法。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来,你有听说过这栋公寓的怪谈吗?好像楼上那家人……我言之凿凿地开口,第一句话未完结就被捂住了嘴。

李龙馥哼哼唧唧的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不让我再继续讲下去。他曲起膝盖把身体瑟缩成一团,整个人的轮廓看上去可怜兮兮,让我联想到半夜往室内窥看的流浪猫。

我的嘴唇仍被温软的触感覆盖,鼻息扑灭在他手掌上。我后知后觉地感到呼吸被罩住有点闷,伸手去抓他的手腕,画面顿时变得诡异起来,看上去就像我刚在他掌心印下抚慰的一吻。四周太过寂静,能听到彼此熬夜的心脏正快速跳动,仿佛某种讳莫如深的预示。

我想说些什么来稀释房间内暗涌的暧昧,气管却像被填满了羽毛,半个音节都发不出。他似乎慢慢吐了一口气,挪动身体靠近我,脸庞在昏沉的打光里影影绰绰,我想他应该是笑了。原来黑暗可以是人最好的保护色,在这样的黑暗中,无论想什么做什么,有多疯狂,都被短暂默许了。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拥抱着吻在一起,我摸上他的后颈,吻得冲动而激烈。他细密的发梢来回扫过我手指,却不扎人,居然有人连头发都这么柔软。

我头脑有点发胀,眼皮也撑不起来,只听见他气息混乱地说道,哥今晚可以留下来陪我吗?

现在回看初遇的雨夜,命运似乎诡谲又隐秘地为我们埋下一个泛潮的伏笔,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叫李龙馥,不知道他酷爱吃甜食,更不知道他在说话间隙咬嘴唇的小习惯,但我隐隐有所预感,我们一定会重逢。

即使我们不栖居于同一栋建筑,也会在人生的某个十字路口再度邂逅,就像冥冥中领受神谕的两人跋涉千山万水,只为了获取一小节伏藏在那里的草蛇灰线。

李龙馥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组长的办公桌前立正挨训。同事们个个是内卷天才,一天录入八页数据是常规速度,他们却想尽一切办法艰刻自己,每天赶在下班前完成十几页的工作量,让正常工作的我像划水的鸭子跑到旱地里一样无所遁形。我的绩效分连续三个月吊车尾,组长忍无可忍地找到我下达最后通牒——李旻浩,你再这样消极怠工的话季度奖金就泡汤了!

我表面顺从地点头,感到手机在口袋里一阵震动,注意力却逐渐集中在组长那颗秃顶的脑袋上,正中央已寸草不生,和前额连成平滑的一片,吊灯反射在上面形成一个油亮的光点,亮得可以标注瓦数。我抿着嘴角装作深刻反省,组长没好气地交代了几句明天的工作,终于肯放过我。

我掏出手机摁亮屏幕,看到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李龙馥的名字,马上回拨了一个电话过去。

喂……哥下班了吗,来接我好不好?李龙馥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咬字很含糊,一听就知道是喝醉了。我叹了口气,你现在在哪里?

当我赶到的时候,他正晕乎乎地靠在一个男人身上,凑近对方耳朵说着什么,男人笑眯眯地边听边点头,顺手搂住了他的腰。我心想李龙馥不愧是李龙馥,这么快就要有新男友了吗?不是上个礼拜才刚把别人甩了?

李龙馥甩人的话术十分巧妙,往往用“分开”而不是“分手”,仿佛还留有一点转圜余地,这源自于他性格中善意的懦弱。如果对方装作没听清后再说几句缓和的话语,那段关系甚至还能苟延残喘几日,不过到最后他还是会连声说着对不起,以一种无限诚恳的姿态从感情的泥淖中全身而退。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人在我眼前亲密互动了一会儿,直到男人企图把他带上身后的那辆灰色卡宴,我才忍不住施施然登场,走过去牵住李龙馥的手,还没使劲他就自觉往我怀里倒。

这位是?男人愣愣地望向我,半天挤出一个询问的笑容。

李龙馥揉了揉眼睛,脑袋在我肩膀上蹭来蹭去,嘴里嘟囔着,他是、他是……浓郁的酒精气味途径我脸庞,让我满脑子都是有迹可循的假设,如果我今天不来,他是不是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上了那辆车?不过这小子真的有必要给我打电话吗,搞得我像是专程来扫兴的。

我只好摆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我是这个人的朋友,他醉成这样可怎么办,我得负责把他接回家了啊。

终于我们两人坐上计程车,李龙馥一路上表现得十分安静,那颗几乎没有重量的脑袋靠在我肩上,我观察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听到微弱如羽絮的呼吸声,不确定他有没有睡着。半小时后我们终于回到出租屋,我从他上衣口袋里掏出钥匙,进门后再小心地把他放到床上。

谢谢哥来接我!他靠着枕头醉醺醺地对我笑,没过一会儿又开始嚷嚷口渴。醉酒的李龙馥摇身一变成了少爷,一定要在我身上实践他娇生惯养的性格,我很认命地跑去厨房冲了杯温热的蜂蜜水回来,扶他坐起身,看着他把整杯水咕咚咕咚地喝下去。

你心情不好吗,为什么一直不说话?他心满意足地捧着杯子,嘟嘴做无辜的表情。而我只是沉默地从他手里拿过杯子,随手放在床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没等到我的回答,他像一株植物被开水氽过一般,快速颓败下去,我甚至能听见他艰涩的呼吸声。重新昂起脸时,他的眼眶竟已涨满泪水,哥一直很照顾我,拜托你的事都能做到,可是你为什么从来不和我分享你的心事。

我觉得他这话没什么逻辑,关心一个人并不意味着要把心事和盘托出,又不是演电影需要一次次剖白,现实里的关系很多时候是经不起过于厚重的表达的。不过我猜他现在所说的都是醉酒状态下的胡言乱语,就连流泪也不是真正出于悲伤。眼泪似乎本身就是独立的生命体,经过酒精的刺激,接收到类似海豚召唤同伴的密号,具有不得不顺势流走的盲目性。

可没想到他哭得越来越投入,泪水如同海底破了洞般冲奔。我不知所措起来,难道他真的遇到了什么伤心事,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一同发泄?我刚想开口安慰他两句,他却突然扑上来捧住我的脸,我知道这是他向我撒娇索吻的方式,可我今晚有点失去耐心,唯一的应对就是脱光他的衣服。

我的手游走在他光滑的皮肤上,用力抚摩着能触及的任何部位。他的背紧绷得像拉满的弓,我想拥抱他,然而手都还没抬起来,眼前的人就像一截绸缎从我臂弯溜走,驯顺地跪在我腿间,湿润的唇舌将我接纳。

看得出来他今天打算尽量取悦我,在我身下表现得很努力。好喜欢和哥做……好舒服……他的嗓子沙哑着,小腹被我的东西顶得不停起伏。我在他眼里看见满是欲望的自己,想到了这双纯真无邪的眼可能描摹过的那些陌生肉体。我们龙馥是很擅长卖乖的孩子,所以这些话也对别人说吗?我深吸一口气,狠狠用力了一下。

我们……他又有了哭泣的鼻音,说出来的话着实吓了我一跳,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很喜欢哥。

但我假装什么都没听到,动作野蛮地把手指伸进他嘴里,像开凿一枚幼嫩的蚌以攫取珍珠,不停地搅动他的舌头。看着他泫然欲泣的样子,我内心汹涌翻腾着什么,只能做出来而没办法说。

临近释放的那一刻,我拭去他脸颊边的泪痕,低声回答道,不,这样不好。

我不知道李龙馥提出交往是否出于爱情,我认为更多的是在复刻以往的一时兴起,想找个新对象模糊地迷恋一场。正好陪伴在他身边的人是我,酒精像一剂吗啡注射进他体内,经过血液循环一路抵达大脑皮层,让从前一些承载着暧昧情愫的幻影显示出虚张声势的一面,他便以为自己真的日久生情。

在当今世界爱情被包装成必需品,好像人没了爱情的滋润就会可悲得像一尾在岸边搁浅的鱼,但所谓爱情对李龙馥而言来说不过是季节性流感,易感染也易退烧。有句话说得好,当一辈子的朋友好过当几个月的情人。以崩坏友谊为代价来换取踏入爱情舞场的机会,相当于一场惊天动地的豪赌,我未开局就被全然新鲜的悲剧感充满,丧失了下注的勇气。

自从我那晚给出否定回答,李龙馥开始有意无意躲着我。我们很少碰面,偶尔在家门口的走廊上狭路相逢,连打招呼的方式都生硬到让我产生刚认识他的错觉。我觉得这样缓冲一段时间也好,等尴尬消磨殆尽,彼此燥动的心彻底冷静下来,再让一切恢复到正轨。缓冲是为了避免更大的碰撞,我们的关系也就不会像玻璃弹珠猛然掉落在水泥地那样碎裂得无影无踪。

只是生活突然没了他的参与,出租屋便成了我品尝孤独的墓所。我开始主动加班,催眠自己并没有身陷莫比乌斯环般循环往复的乏味日常,而是年轻人驰骋职场的热血奋斗史,更何况奖金在前方召唤。我像要把一个无聊的游戏煞有介事地玩起来,热情参与进同事们的内卷行列,超额完成工作量,每天不忙到十一点不肯回家。到家后进行简单洗漱,倒头就睡。整个人像是坏掉的陀螺只剩一根铁轴,仍钉在地上无目的地自旋,不敢停下,怕被寂寞烘干蒸发。

有天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到自己受困于一片黑色的海,浮沉在水中精疲力竭,窒息感劈头盖脸袭来,让我喘不过气。一个声音从深处响起:如果潮水终将涌向你,你为何不率先涌向它呢?

我是被刺鼻的烧焦味唤醒的,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竟已身处火场。火顺着地毯从客厅蔓延至床榻,携带着滚滚黑烟。我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一手捂住口鼻,另一只手慌乱地掀起被子扑盖周遭的火焰,下了床就往玄关跑,最后总算有惊无险地来到那扇变形的大门前,可手掌碰到金属把手即被烫伤,掉落的木质门梁又差点砸到脸。

回头望去,客厅完全沦为了燃烧着的地狱,家具内部发出咯吱咯吱的炸裂声,强烈的火光让我有一瞬间的眼盲,我不住地咳嗽,感到高温炙烤着我的每一寸皮肤,周围的氧气也越来越稀薄,随之而来的是和梦里如出一辙的不详窒息感。

人在濒死时刻,记忆会抽丝剥茧出一生最重要的人和事,幻灯片般一帧一帧在眼前播放,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走马灯。大脑中枢神经垂死挣扎,试图挽留我残存的意志,期待我能从某个珍贵的记忆碎片中捕捉到一丝求生欲望。

我回想起很多人很多事,不知为何,画面最终定格在我和李龙馥相拥着昏沉睡去。可我显然没空思考那些风花雪月,只觉得胸口堆积着满坑满谷的不甘心,难道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意识消退的朦胧之际,我听到了一声破门的巨响。

李旻浩!

能将房间吞噬的大火同样能将整栋公寓吞噬,钢筋混凝土固然坚硬,却是易燃的碳化物,片片砖砾坠落在摇摆的火舌之间,人们在这栋楼里留下的一切有关生死爱欲的痕迹,也将在废墟中悉数殒灭。

我从陌生的病床上苏醒,第一眼看到的是白得瘆人的天花板,四肢是麻木的,我躺了好一会儿,等涣散的精神逐渐收束,关于火灾的片段开始从四面八方涌来。在我彻底陷入昏迷前,是李龙馥救了我——虽然搞不懂他到底是怎么破开我家大门的——我记得他当时用打湿的浴巾把我包裹起来,扶我起身逃出屋子,再穿过火海般的走廊,最后我们两个是倒在了楼梯口还是哪里?

总之多亏了他,我死里逃生。我想我也许最初就看走了眼,李龙馥身量纤细又单薄,搂在怀里骨架就那么小小的一把,好像极易被摧折,关键时刻却是那种比任何人都坚强的孩子。

来不及仔细体会劫后余生的庆幸,我一把拔下了左手背上输液的针管,连带着扯脱一小块皮肉,血混合药液从手背直往下淌,阵阵疼痛侵袭着,我却根本顾不得什么,亢奋地翻身下床,连鞋都差点跑掉了一只。

怀揣着最惊悚的设想来到隔壁病房,我以为映入眼帘的会是浑身烧伤的李龙馥,被绷带包裹得像一具干枯的木乃伊,医生用手术刀帮他剔下的腐肉可以炒出一盘菜。

幸好他和我一样躯体并未大面积损坏,看样子只在手臂和大腿留下了几处不算太严重的灼伤。只是他的头怎么了?我看着那一圈又一圈的白色绷带,不好的预感又卷土重来。

与此同时耳边传来李龙馥的声音,你是……来找我的吗?我的嘴角彻底垮下去。

他现在应该处于失忆状态,一旁身着白大褂的医生遗憾地表示,医学上叫作逆行性遗忘,患者在火灾中头部遭受外伤,以至忘却事故前发生的一些事情。

李龙馥注视着我,目光清澈又认真,像在看一只陌生的濒危动物。而我如同光脚踩上碎玻璃,突然软弱得不能言语。下一秒又想起梦中那个潮水的暗喻,我也问自己,你为何不率先涌向潮水呢?

鬼使神差地,我回答道,龙馥啊,居然连自己男友都认不出了吗?

忒修斯之船的悖论是,当构成船体的零件被置换后,眼前的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这个谜题或许永远无法解答,但我知道李龙馥即使失去了前22年的记忆,也还是酷爱吃甜食,并且怎么也改不掉咬嘴唇的小习惯。

而我好像……还是会爱他?

或许爱的本质是一团幻觉,可谁让人类天性喜爱追逐幻觉,就像月亮从来不曾残缺过,我们却热衷于赏月。所以就算活在似梦似醒的幻觉里又怎么样呢,相爱的瞬间就等于永恒,有情人对视的那一秒就知道一眼万年是什么感觉,因为有超越时间的东西存在,所以一瞬间和一万年可能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还想和李龙馥躺回出租屋里那张窄窄的木板床上,指着霉迹斑斑的天花板教他数星星看星座。他如果问我到底为什么爱他,我只会说因为今晚的微风很舒服,月色很美。而停电那夜我没来得及给出的那个答案,相信他也已经知道了,我的理想型其实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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